据悉,广东省登记在册的作坊有6000多家,而土榨油坊就有3000多家,相关条例一旦实施,如不能转型升级生产达标,则可能面临被取缔和淘汰。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不符合食用油安全卫生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据悉,广东省登记在册的作坊有6000多家,而土榨油坊就有3000多家,相关条例一旦实施,如不能转型升级生产达标,则可能面临被取缔和淘汰。目前广州部分农贸市场仍有销售散装土榨花生油的店铺,这种散油外包装上所贴标签十分简易,有些甚至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国家针对食用油质量安全的QS认证标志无从寻觅。而一旦实施新规,此类散装土榨花生油将首当其冲被查。
据悉,《条例》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凸显了广东特色,明确规定,作坊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将被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和生产设备。生产货值超过1万元的,罚款金额将从以往的“货值金额的三到五倍”,上升为“十到二十倍”。这意味着如违法生产价值5万元问题油,生产者将有可能被罚上百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责。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生产不合格的土榨花生油”,业内人士解读称,这意味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油作坊是可继续生产的,但大部分产品将无法达到规定要求,这意味着其面临或转型升级或取缔淘汰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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